返回云南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玉溪市华宁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办事指南 >  正文
华宁县商务局首问登记制度、挂牌上岗制度、AB角制度、一次性告知制度
2008-10-06 14:43  文章来源:华宁县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华宁县商务局首问登记制度、挂牌上岗制度、AB角制度、一次性告知制度

 

华宁县商务局首问登记制度

 

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,做好为商务工作服务、为基层服务、为群众服务,恪守为民之责,多办利民之事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首问接待。凡有人来商务局办事,第一位被问或接听电话的人为首问接待人。首问接待人必须主动、热情接待,耐心听取来访人反映的情况,作出相应答复,做到首问必答、首问必释、首问必果。

二、首问登记。首问接待人必须将来访人姓名、单位(或住址)、联系方法、来访时间、来访事由、办理情况(或衔接情况)等如实登记在首问登记表上并认真保存,以备查询和考核。

三、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接待人职责范围内,但属于本单位其它股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,首问接待人不负有首问责任,但要主动告知或及时引荐到相关股室,由该股室负责接待;若经办人(业务受理人)不在,该股室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其联系;若联系不上,首问接待人应先将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,做好记录,随后移交给经办人(业务受理人)。首位业务受理人即为首问责任人。(《华宁县商务局首问登记表》附后)

 

华宁县商务局挂牌上岗制度

 

一、机关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。工作时间、参加集会和重大活动时必须佩戴统一发放的岗位证。

二、岗位证必须挂在前胸位置。挂牌上岗后要注意文明礼貌,保持服装整洁,仪表大方,举止文明。

三、岗位证由综合股统一制作,工作人员要妥善保存,不得随意转借,不准涂改、损坏;离岗前应将胸牌交回;如果丢失,要及时告知综合股并交费补牌。

四、机关四项制度领导小组不定期检查挂牌上岗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对不按规定挂岗位证的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并进行通报。

 

华宁县商务局AB角岗位工作制度

 

为了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,方便服务对象,规范服务行为,简化办事程序,提高办事效率,避免出现无人顶岗的现象,更好地方便办事群众,制定本制度。

    一、AB角岗位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内,各股室的A岗责任人(A角)因各种事由不在岗,B岗责任人(B角)应主动顶岗的工作制度。

    二、各股室要确定AB岗位责任人,即AB角。A角为主,B角为辅,A角因事不在岗,必须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的移交;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,B角要主动顶岗。

    三、B角在顶岗期间,应做好本职工作,享有A角的职责权利,并对A岗的工作负责。

    四、AB角应主动熟悉相关业务技能,不断提高工作办事水平,确保前来办事的企业、群众能办得了事、好办事。

    五、因推诿、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的,按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。

 

华宁县商务局一次性告知制度

 

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,增强意识,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,商务局对外来办事者和群众来访接待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。特制定以下制度:

一、单位和个人到我局各股室咨询或办理业务时,受理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办理事务、事项所需要的必备材料、法定程序以及办理时限;

二、当前来办理业务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全或不符合法定内容时,受理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。确实不能当场告知的,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告知,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。

三、单位和个人到我局各股室咨询有关业务,受理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其所咨询事项的相关政策规定。

四、各股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局的职能及各股室的职责分工,熟悉或精通各股室业务及本职工作,认真履行职责,热情接待,语言文明,正确恰当地答复来电、来访者,做到一次性告知。

五、未按本制度执行并造成不良影响的,经查属实,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
 

华宁县商务局

2008811

 

 

 
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华宁县商务局关于服务承诺制 首问责任制 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方案    2008-09-17 15:49
华宁县商务局服务承诺书    2008-09-17 15:45
华宁县商务局心系灾区 奉献爱心    2008-05-20 10:58
华宁县商务局五措并举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    2008-05-14 14:36
华宁县商务局积极筹备第十六届昆交会    2008-05-07 10:29
华宁县商务局五项制度加强单位内部管理    2008-05-07 10:28
华宁县商务局召开成品油供应协调会确保春耕生产    2008-04-29 16:51
华宁县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    2008-04-22 15:13
华宁县商务局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    2008-04-22 15:02
华宁县商务局认真实施“走出去”发展战略积极引导县内企业拓展国外市场    2008-04-14 16:20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 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 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 内容组织:云南省商务厅         联系人:杨正伟 电话:0871-3210089    Email: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 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:陈 佳 电话:010-51651200-666 Email:技术支持人员邮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