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宁州长林牲畜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屠宰相关税费标准的公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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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10-30 17:14 文章来源:华宁县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经华宁县发改委批准,按照国家税务、工商、商务、畜牧等部门的相关规定,由宁州长林牲畜定点屠宰有限公司一次性统一征收各种税费。所有肉品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,在胴体上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,有相关部门出具的票据,方能上市销售。
收费项目及标准
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
屠宰加工服务费 屠宰公司 25元/头 华发改收费〔2009〕76号文件
屠宰增值税 国税局 9元/头 增值税法 代收
代缴
屠宰个人所得税 地税局 1.5元/头 所得税法 代收
代缴
附加税 地税局 0.81元/头 税收征管法 代收
代缴
屠宰检疫检验费 畜牧局 4元/头 玉计收费〔2004〕308号文件
产地检疫费 畜牧局 2元/头 价费字(1992)452号文件
物价部门监督电话:5011756 举报电话:12358
国税监督电话:5017523 地税监督电话:5011274
商务局监督电话:5012368
华宁县宁州长林牲畜定点屠宰有限公司
二○○九年十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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